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进一步扩大
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《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》(商财发〔2021〕39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。通知明确,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、跨境电商综试区、综合保税区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、保税物流中心(B型)所在城市(及区域),今后相关城市(区域)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,即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(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)业务。
通知要求,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监管要求,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“网购保税+线下自提”、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,确保试点顺利推进,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。
消息指出,2018年11月,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,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,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。
中国跨境电商行业总体规模分析
据中研普华报告,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,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、进行支付结算,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。
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3.1万亿元,增长率为31.3%,其中B2C占比6.10%。2015年5月7日,自华南城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商企业入驻产业园后,主要的精力放在业务的开发上轻装上阵。
根据财政部网站最新挂出的通知,从2016年4月8日开始,中国将执行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。
2017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902.4亿元,同比增长80.6%。
2018年10月1日起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,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。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,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。
近年来,我国电商产业发展迅速,数据显示,2010-2019年,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4.55万亿元增长至了34.81万亿元,年均复合增速达25%。按照当前的增速,预计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会达到42.47亿元。
一、2018-2020年跨境电商企业数量分析
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,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。在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的大力扶持下,我国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数量2017年-2020年10月从61.25万家增长到80.62万家,年均复合增速达7.4%。
图表:2017-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数量
二、2018-2020年跨境电商人员规模状况
与跨境电商企业数量上升的同时,2018-2020年跨境电商人员规模也从212万人增长至468万人。
图表:2017-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人员数量
三、2018-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
近年来,我国电商产业发展迅速,数据显示,2010-2019年,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4.55万亿元增长至了34.81万亿元,年均复合增速达25%。按照当前的增速,预计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会达到42.47亿元。
图表:2017-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
四、2018-2020年中国B2B电商市场交易规模
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税区的交易主体,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完成在线交易洽谈和下单行为,达成交易合同、通过支付机构进行跨境支付结算,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。
数据显示,2010年以来,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交易规模几乎保持了20%以上的增速,2019年,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,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.5亿元,同比增长16.7%。预计到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会达到11.3万亿。
编辑| 沈洁
来源 | 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